
去年,安徽芜湖一6岁男童亮亮(化名)在小区里玩耍,被一条黑狗扑倒后咬伤面部,虽然孩子被及时送往医院救治,但在几天后狂犬病发去世,事后孩子父母将狗主人和物业公司以及治疗的医院告上法院,8月3日,该案在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,三被告共同赔偿受害者家属78万余元。图为12月17日,法院门口的孩子妈妈非常伤心。

判决后被告不服上诉,今年11月7日,此案在芜湖中院二审开庭审理,在当天的庭审质证中,其中被告之一的弋矶山医院代理人针对“疫苗”问题提出异议,随后法院宣布休庭。12月17日,该案在安徽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第二次开庭。

庭审于12月17日上午10:30开始,中午11时40分结束,仅仅持续了一个多小时。原被告双方就本案相关情况进行质证,随后宣布休庭,没有当庭宣判。据悉,当日庭审,原告亮亮的父母及代理律师,被告李某代理律师以、被告深圳华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、深圳华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代理律师、被告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代理律师等出庭。图为一审审理现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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